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面试前递补资格复审的公告

2014-11-18 09:05:50   来源:    点击: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以下简称《招录公告》,点击浏览)的规定,我们同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于2014年11月8日联合发出了《关于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笔试后面试前首轮资格复审暨待递补与不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与体能测评的公告》(以下简称《复审与面试体测公告》,点击浏览),并严格按照《招录公告》和《复审与面试体测公告》的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目前尚有部分职位出缺需要进行递补。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的对象

共有10个职位按规定应递补12名人员。其中4职位(巴中市通江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与执法(编码11021306),拟录名额1名;巴中市平昌县公安局侦查学(编码11031312),拟录名额2名;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侦查学(一)(编码11031316),拟录名额2名;巴中市南江县公安局治安学(二)(编码11031319),拟录名额1名)已无可递补人员,故实际递补7名(详见附件,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

二、递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递补资格复审定于2014年11月19日(星期三)(当日08:30-12:00、14:30-17:00)在巴中市公安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西段33号,联系电话:0827-5338680)进行。

对递补复审合格人员,签署发给由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式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面试通知书》。对递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递补资格复审中,引发的争议按规定由承担部门负责咨询与处理。

如未在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

三、接受递补资格复审报考对象需携带的手续和相关事宜

详见《复审与面试体测公告》第一条第(三)项、第(四)的要求。

附件:二○一四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面试前资格复审后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共7名)(点击打开浏览或下载,PDF格式)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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