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农信社招聘考试:高频法律考点四

2014-06-06 14:43:15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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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频考点七、不正当竞争行为

[考点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主要包括: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行为主体为经营者。二,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行为主体存在主观过错。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一,它是一种竞争行为。二,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三,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四,它是一种侵权行为。

[2011年安徽 单选题]

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的是( )。

A.违约行为 B. 正当竞争的行为 C.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D.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答案]:C

[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A项违约行为 是指在合同中的一种违约行为;D项 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在题意中没有体现;故答案选择C项。

[2010年安徽 单选题]

经营者为排挤竞争对手,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是( )。

A. 违约行为 B. 正当竞争的行为

C. 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D. 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中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列举规定了11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其中四种属于限制竞争行为,另外七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包括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低价倾销、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商业毁谤。 A项违约行为 是指在合同中的一种违约行为;D项 侵权行为 在题意中没有体现;故答案选择C项。

[2012年安徽 单选题]

经营者将“残次品”、“等外品”谎称为正品进行销售,行为属于( )。

A. 违约行为 B. 虚假陈述

C. 欺诈行为 D. 侵权行为

[答案]:C

[解析]: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A项 违约行为又称违反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是违约责任的基本构成要件,没有违约行为,也就没有违约责任。B项 虚假陈述是在蓄意或不为意的情况下作出的不实陈述。一般是指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也称不实陈述,泛指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不正确或不正当披露信息和陈述事实的行为。D项 侵权行为 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2010年山东 单选题]

为排挤竞争对手,某商店在销售中向TCL购买电冰箱的顾客赠送一套餐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A. 如果电冰箱的价格减去餐具的价值小于电冰箱的成本价则商店构成不正当竞争

B. 商店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C. 如果赠送餐具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D. 如果餐具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答案]:A

[解析]:B项搭销销售的办法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C项与顾客的意愿没有任何联系,搭销商品销售时,一般与赠送商品的质量联系不大,主要是与赠送商品的价值相联系,当赠送商品大于购买商品时,就存在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故答案选择A项。

高频考点八、定金

[考点解析]: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定金的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2011年安徽 单选题]

合同当事人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定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的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 押金 B. 预付款 C. 保证金 D. 定金

[答案]:D

[解析]: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A项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B项预付款 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C项保证金也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故答案选择D项。

[2010年安徽 单选题]

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可以约定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该金钱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收受该金钱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该种性质的金钱在法律上称为( )。

A. 押金 B. 预付款 C. 保证金 D. 定金

[答案]:D

[解析]: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A项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B项预付款 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C项保证金也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故答案选择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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